关于实施依据GB/T 27341和GB 14881标准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(HACCP)体系认证转换的通知
各HACCP体系(依据CAC)获证客户:
一.关于HACCP认证标准的相关信息
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月20日在网上公布了2011年第35号公告, 正式发布了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(HACCP)体系认证实施规则》(以下简称“HACCP认证实施规则”)及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(HACCP)体系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(第一批)》,HACCP认证依据为: GB/T 27341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(HACCP)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》及GB 14881《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》。随后又于2012年1月31日公布了《关于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(HACCP)体系认证实施规则〉发布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》,明确了具体实施及转换的相关要求。所有获得原依据CAC 的HACCP认证证书的企业须按以上文件要求,实施认证依据及认证证书的转换。希望各HACCP认证获证企业理解国家认证政策变化,积极按新的政策要求,实施本企业体系文件的修改及体系要求的变更,完成HACCP认证转换工作。
二.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对依据GB/T27341和GB14881的HACCP体系认证转换的安排
方圆标志认证集团(以下简称“方圆集团”)遵照国家认监委和国家认可委的有关规定,对实施依据GB/T27341和GB14881国家标准的HACCP体系认证工作安排如下:
1.认证依据
GB/T 27341 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(HACCP)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》
GB 14881 《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》
对于出口企业,可在以上两项认证依据的基础上增加CAC/RCP1-1969,Rev.4(2003)《食品卫生通则》、《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》作为认证审核补充依据。对于非出口企业,在方圆按国家认监委《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》规定的要求备案后,可增加CAC/RCP1-1969,Rev.4(2003)《食品卫生通则》、《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》作为认证审核补充依据。
2.认证范围(第一批)
代码 |
行 业 类 别 |
种 类 示 例 |
C |
加工1(易腐烂的动物产品)包括农业生产后的各种加工,如:屠宰 |
C.01 畜禽屠宰及肉制品加工
C.02 蛋及蛋制品加工
C.04 水产品的加工
C.05 蜂产品的加工
C.06 速冻食品制造 |
D |
加工2(易腐烂的植物产品) |
D.01 果蔬类产品加工
D.02 豆制品加工
D.03 凉粉加工 |
E |
加工3(常温下保存期长的产品)
加工3(常温下保存期长的产品)
|
E.01 谷物加工
E.02 坚果加工
E.03 罐头加工
E.04 饮用水、饮料的制造
E.05 酒精、酒的制造
E.06 焙烤类食品的制造
E.07 糖果类食品的制造
E.08 食用油脂的制造
E.09 方便食品(含休闲食品)的加工
E.10 制糖
E.11 盐加工
E.12 制茶
E.13 调味品、发酵制品的制造
E.14 营养、保健品制造 |
G |
餐饮业 |
G.01 餐饮及服务 |
3.转换安排
1)自2012年5月1日起受理获证客户在第一批认证范围内依据GB/T27341和GB14881国家标准的HACCP体系认证转换。同时受理新客户申请依据GB/T27341和GB14881国家标准的HACCP体系认证和获证客户申请依据GB/T27341和GB14881国家标准的扩大HACCP体系认证范围。
2)自2011年12月31日起不再受理认监委HACCP体系认证范围(第一批)之外的组织的认证申请; 2011年12月31日之前,在认证范围之外,已颁发认证证书的,证书将在第一次监督审核时自动失效,即该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最长只至末次现场审核后一年。
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受理的超出认监委HACCP体系认证范围(第一批)之外的,在2012年5月1日前完成认证决定,仍可颁发现行依据CAC的HACCP认证证书。此类证书将在下次监督审核时自动失效,即其有效期最长只至现场审核后一年。
3)2011年12月31之前已获得的原HACCP认证证书,且在第一批认证范围之内的获证组织,将结合本年度监督审核于2012年12月31日前按照新版HACCP认证依据标准及HACCP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完成认证证书转换,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的情况,撤销原认证证书。
对于HACCP认证实施规则范围内业务,在2012年5月1日前完成现场审核,且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认证证书的,需在下一年的监督审核中结合监督审核实施转换。未能及时在2012年8月1日前通过认证决定的项目,应按新版文件的要求,重新评审,安排审核或转换,通过认证决定后颁发新版的HACCP认证证书。
2012年5月1日前,未完成现场审核的项目,应按HACCP认证实施规则及新版体系文件的要求实施相关认证活动。通过认证决定后颁发新版的HACCP认证证书。
所有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,将根据认监委文件要求办理证书撤销手续。如果客户需要HACCP认证证书,应按新认证项目受理。
4. 实施要求
1)获证客户应学习理解GB/T27341和GB14881国家标准,评审自己的管理体系是否可以满足这些内容的要求。如果评审结果认为不满足要求或不完全满足要求,应取决于不满足要求的情况,策划和实施必要的补救措施,并将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有效性情况向方圆集团通报。
2)方圆集团总部和各子公司与分公司将通过对获证客户HACCP体系的年度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,或应获证客户要求安排的专项转换审核,评审对GB/T27341和GB14881的符合性、适宜性和有效性。
3)为了方便方圆集团与获证客户就认证转换事宜的沟通,请获证客户填写《HACCP体系实施GB/T27341和GB14881的确认及服务需求申请表》(见附表1)并寄给方圆集团总部或相关的子公司与分公司,以便双方商定认证转换的安排和相关事宜。
4)如果获证客户需要方圆集团提供实施GB/T27341和GB14881国家标准的培训,请与方圆集团或相关的子公司、分公司联系。
5)如果结合对获证客户的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进行HACCP体系认证转换的确认,现场审核人天数与审核费用将适当增加。如果应获证客户要求安排专项审核进行HAACP体系认证转换的确认,将按实际发生的审核人日数收费。
6)目前国内开展食品安全方面的认证分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(依据GB/T22000标准)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(HACCP)体系认证(依据GB/T27341和GB14881标准)两类,如果客户的产品类别既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/T22000认证中专项技术要求的行业,又符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(HACCP)体系认证范围(第一批),客户可以自由选择认证类型和依据,如果两类认证范围均没有涵盖,则不能实施有关食品安全(包括HACCP)方面的认证。如满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(依据GB/T22000标准)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(HACCP)体系认证(依据GB/T27341和GB14881标准)要求,可同时颁发两类证书。
5.对获证客户理解GB/T27341和GB14881要求的几点建议
1)获证客户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理解GB/T27341和GB14881的全部内容,特别是识别GB/T22000与GB/T27341和GB14881之间的差异。
2)GB/T22000与GB/T27341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 (见附表2)。
附表1:HACCP体系实施GB/T27341和GB14881的验证确认申请表
附表2:GB/T22000与GB/T27341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及GB/T22000向GB/T27341和GB14881转换需注意的地方
附表3:获证组织认证转换过程流程图
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
附表1: HACCP体系实施GB/T27341和GB14881的确认及服务需求申请表
获证客户
名称 |
|
地址 |
|
联系人 |
|
电话 |
|
传真 |
|
已获认证证书编号 |
|
认证领域 |
□HACCP □ |
认证证书有效期起讫日期 |
20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|
利用确认机会
申请扩大认证范围 |
(表述已获得HACCP体系认证范围和申请扩大的认证范围)
|
依据GB/T27341和GB14881的要求,对HACCP体系调整情况和实施进展情况 |
|
是否有在培训、体系实施过程中需要方圆集团提供服务的需求 |
|
意愿验证确认日期 |
□是否要求在最近一次监督审核时安排确认,如是,建议日期:2012年 月 旬;
□是否要求在最近一次再认证审核时安排确认,如是,建议日期:2012年 月 旬;
□是否要求在最近安排专项审核,如是,建议日期:2012年 月 旬。 |
申请表述 |
方圆集团公司:
为依据GB/T27341和GB14881标准实施HACCP体系认证转换,本公司已完成或在近期短时间内可以完成对HACCP体系的重新评审和采取补救措施,现申请对HACCP体系认证转换确认。
公司名称:(加盖公章)
日期:2012年 月 日 |
其他说明 |
□是□否 增加认证依据: CAC/RCP1-1969,Rev.4(2003)《食品卫生通则》、《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》
|
附件目录 |
1)调整后HACCP体系文件(手册、程序文件)
2)其它资料(适用时) |
|
|
|
|
|
|
|
|
附表2: 一、 GB/T22000与GB/T27341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
GB/T22000—2006 |
GB/T27341-2009 |
目录 |
条款号 |
条款号 |
目录 |
前言
引言 |
|
|
前言
引言 |
范围 |
1 |
1 |
范围 |
规范性引用文件 |
2 |
2 |
规范性引用文件 |
术语和定义 |
3 |
3 |
术语和定义 |
食品安全管理体系
总要求 |
4
4.1 |
4
4.1 |
企业HACCP体系
总要求 |
文件要求
总则
文件控制
记录控制 |
4.2
4.2.1
4.2.2
4.2.3
|
4.2
4.2.1
4.2.2
4.2.3
4.2.4
7.9 |
文件要求
HACCP体系文件
HACCP手册
文件控制
记录控制
HACCP计划记录的保持 |
管理职责
管理承诺
食品安全方针
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策划
职责和权限
食品安全小组组长 |
5
5.1
5.2
5.3
5.4
5.5 |
5
5.1
5.2
5.3
5.3.1 |
管理职责
管理承诺
食品安全方针
职责、权限与沟通
职责和权限 |
沟通
外部沟通
内部沟通 |
5.6
5.6.1
5.6.2 |
5.3.2
|
沟通
|
应急准备和响应 |
5.7 |
6.8 |
应急预案 |
管理评审
总则
评审输入
评审输出 |
5.8
5.8.1
5.8.2
5.8.3 |
5.5 |
管理评审 |
资源管理
资源提供
人力资源
总则
能力、意识和培训 |
6
6.1
6.2
6.2.1
6.2.2
|
6.2 |
人力资源保障计划 |
GB/T22000—2006 |
GB/T27341-2009 |
目录 |
条款号 |
条款号 |
目录 |
基础设施
工作环境 |
6.3
6.4 |
6.3
6.3 |
良好生产规范(GMP)
良好生产规范(GMP) |
安全产品的策划和实现 |
7 |
|
|
总则 |
7.1 |
|
|
前提方案(PRPS) |
7.2
7.2.1
7.2.2
7.2.3
7.2.3
7.2.3
7.2.3 |
6
6.1
6.3
6.4
6.5
6.6 |
前提计划
总则
良好生产规范(GMP)
卫生标准操作程序(SSOP)
原辅料、食品的包装材料安全卫生保障制度
维护保养计划 |
实施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
总则
食品安全小组
产品特性
预期用途
流程图、过程步骤和控制措施 |
7.3
7.3.1
7.3.2
7.3.3
7.3.4
7.3.5 |
7.2
7.2.1
7.2.2 7.2.3
7.2.4
7.2.5 |
预备步骤
HACCP小组的组成
产品描述
预期用途的确定
流程图的制定
流程图的确认 |
危害分析
总则
危害识别和可接受水平的确定
危害评估
控制措施的选择和评估 |
7.4
7.4.1
7.4.2
7.4.3
7.4.4 |
7.3
7.3.1
7.3.2
7.3.4
7.3.3 |
危害分析和制定控制措施
危害识别
危害评估
危害分析工作单
控制措施的制定 |
操作性前提方案的建立(PRPS) |
7.5 |
6.4
6.5 |
卫生标准操作程序(SSOP)
原辅料、食品的包装材料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|
HACCP计划的建立
HACCP计划
关键控制点(CCPs)的确定
关键控制点的关键限值确定
关键控制点的监视系统
监视结果超出关键限值时采取的措施 |
7.6
7.6.1
7.6.2
7.6.3
7.6.4
7.6.5 |
7
7.1
7.4
7.5
7.6
7.9
7.7 |
HACCP计划的建立和实施
总则
关键控制点(CCP)的确定
关键限值(critical limit)的确定
CCP的监控
记录的保持
建立关键限值偏离时的纠偏措施 |
表2(续)
GB/T22000—2006 |
GB/T27341-2009 |
目录 |
条款号 |
条款号 |
目录 |
预备信息的更新、规定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文件的更新 |
7.7 |
7.1
7.3.1 |
总则
危害识别 |
验证的策划 |
7.8 |
7.8 |
HACCP计划的确认和验证 |
可追溯性系统 |
7.9 |
6.7.1 |
标识和追溯计划 |
不符合控制
纠正
纠正措施
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置
撤回 |
7.10
7.10.1
7.10.2
7.10.3
7.10.4 |
7.7
6.7.2 |
建立关键限值偏离时的纠正措施
产品召回计划 |
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确认、验证和改进 |
8 |
|
|
总则 |
8.1 |
|
|
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 |
8.2 |
7.8 |
HACCP计划的确认和验证 |
监视和测量的控制 |
8.3 |
7.8 |
HACCP计划的确认和验证 |
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验证
内部审核
单项验证结果的评价
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 |
8.4
8.4.1
8.4.2
8.4.3 |
5.4 |
5.4 内部审核 |
改进
持续改进
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 |
8.5
8.5.1
8.5.2 |
7.8 |
HACCP计划的确认和验证 |
附表2:
二、GB/T22000向GB/T27341和GB14881转换需注意的地方:
原来采用GB/T22000标准建立体系需要转换到GB/T27341标准时,在转换和审核时应注意:
1、两个标准术语不同。
2、必须建立食品防护计划。(见GB/T27341标准7.3.3 条款)
3、针对食品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,GB/T22000标准没有要求必须进行应急的演练,但是GB/T27341标准要求应进行演练。(见GB/T27341标准6.8 应急预案)。
4、GB/T27341标准要求应制定HACCP 手册,而GB/T22000标准没有必须的要求。(见GB/T27341标准4.2.2 条款)。
、 5、GB/T27341标准要求在制定实施原辅料、食品包装材料安全卫生保障制度方面要求:制定原辅料、食品包装材料供方相应的有效资格条件并确定供方名单、制订供方的评价制度,包括不合格供方的淘汰制度。而GB/T22000标准7.2.3条款只是要求对采购材料实施控制,没有提出具体如何操作的要求。